江苏涟水:检察监督促进二轮电动车协同共治

来源:检察日报2026年05月20日 10:45作者:全媒体记者管莹 通讯员宋春霖 衡亭亭

“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摩托车,这属于机动车,申领驾照最低年龄为18周岁。”近日,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检察官在送法进校园活动中,向学生们嘱咐道。这场普法背后,是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。

2025年5月,16岁的小王驾驶一辆电动摩托车高速行驶时发生事故,不幸身亡。交警认定,小王无证驾驶、超速行驶。一名“益心为公”志愿者目击事故现场后,将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的线索反映给涟水县检察院。

“不少人误以为二轮电动车都是非机动车,事实上,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二轮电动车可分为电动自行车、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。除了电动自行车,另外两个车型均属于机动车,须持相应驾驶证才能上路。”该院检察官徐贵娟向记者介绍。

调查中,检察官发现问题不止于认知误区:部分二轮电动车的参数远超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,却悬挂电动自行车牌照;有些二轮电动车的限速装置可被轻易解除,解除后车速可“狂飙”至60km/h以上;部分车主为追求更长续航或更快车速,违规更换大容量电池、改动电路。

源头隐患不除,事故风险难消。2025年7月,涟水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督促加强对二轮电动车销售、登记、通行等环节的监管。

收到检察建议后,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。涟水县公安局查获7名“飙车炸街”违法行为人,对其非法改装的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或拆解报废;同时,严格审查产品合格证和认证证书,规范办理车牌登记手续。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提供非法改装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17起。

整治过程中,新修订的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,通过完善电池组、控制器、限速器防篡改技术指标,从技术上提高非法改装门槛。新国标为遏制改装乱象提供了技术支撑,但要真正管住飞驰的车轮,不仅需要外在约束,更需要内在自觉,为此,涟水县检察院持续开展校园普法宣传活动。

“现在,学生们都自觉不再骑电动摩托车了,改装车也没出现过,出行更加安全了。”一所职业中学的老师向检察官反馈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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